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开始申报了!
来源 :福建市场监管 | 作者 :知创福建 | 发布时间 :2026-03-31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01参评条件有哪些?

(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运用和保护成效明显,已经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参评专利在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应显示“已产业化”或“已许可”状态;已被推荐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第十一届福建省专利奖。


02申报推荐有什么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为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省的个人;

(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高校院所等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也可以是申报单位。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

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认定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03申报系统如何使用?

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通过“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fjsippc.com/),

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申报单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写参评项目材料,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单位系统注册、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

2.申报用户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选择“推荐单位”再点击“提交”;

3.推荐单位对申报用户的参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

推荐单位请在系统开放期内在线提交推荐单位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推荐单位。

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63071785


什么是福建省专利奖?

福建省专利奖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用于表彰在我省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是我省表彰知识产权领域最高的奖项。自2010年来,我省共开展10届省专利奖评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5年我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按照该办法,福建省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届,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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