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来源 : | 作者 :知创福建 | 发布时间 :2024-12-26 | 37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5文本。申请日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尼斯分类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尼斯分类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尼斯分类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修改内容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NCL12-2025 中文版和区分表修改内容 公开版.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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